女子醉驾被抓 坐副驾的他竟然成共犯 到底为什么?
原标题:女子醉驾被抓 坐副驾的女醉他竟然成共犯 到底为什么?
海峡网4月11日讯 (泉州网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张驰 蔡一真 文/图)喝了酒后没有开车,而是驾被坐在副驾驶位,蔡某却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要被判刑,抓坐为什么呢?副驾
近日,惠安交警大队受理了一起因醉驾而引发的竟到底交通事故案件。目前,然成开车的共犯女驾驶员杨某(惠安某饭馆员工)因犯危险驾驶罪已经被法院判刑(2个月);同车的蔡某(杨某的老板)虽然事发时坐在副驾驶位,却是女醉危险驾驶罪的共犯,也将被判刑。驾被目前,抓坐蔡某处于取保候审阶段,副驾因其有前科,竟到底警方正在进一步收集材料。然成
醉酒驾驶的杨某被判刑
事情是这样的:3月27日晚上11时许,蔡某驾驶轿车载着杨某到惠安某KTV喝酒,女醉酒过三巡,杨某认为自己还清醒,向蔡某提出将车交由她来驾驶。蔡某喝了几杯红酒,有点上头,以为杨某喝的是啤酒,退酒快,便将自己的车钥匙交给了杨某,由杨某开车载自己离开。于是,饮酒后的两个人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。谁知车刚开出没多远,杨某酒劲上头,车子在红绿灯路口右转时,与左转车道的车辆发生碰撞。事故发生后,由于双方私了不成报警。驾驶员杨某浑身酒气,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,被民警带回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。
蔡某是杨某的老板,危险驾驶罪共犯。
经鉴定,杨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6.71mg/100ml,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。民警认为,蔡某明知杨某大量饮酒,仍将自己的轿车交给杨某驾驶,杨某和蔡某两人的行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。据悉,该案件是泉州市判处的首例危险驾驶共同犯罪案件。
交警提醒:不借车给有醉酒行为的人,不向驾驶员强行劝酒,不要指派、胁迫醉酒的人开车,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。
记者了解到,在司法实践中,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:
1.在饮酒过程中,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,仍极力劝酒或胁迫、刺激其饮酒,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。
2.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,教唆、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。
3.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,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。
(责任编辑:综合)
- 7月泉州中心市区公益性文艺演出好戏连台
- 泉州开发区引导企业“走出去” 设立首个海外共享办事处
- 首届国际足联女足冠军杯在江城打响,武汉车谷江大女足赢得“开门红”
- 美国前总统拜登据悉正在接受癌症放射治疗
- 泉州这些人欠钱被曝光 最高欠下100万元
- 打通“断头路” 泉州鲤城区奎霞巷将直达濠沟墘
- 携手半世纪 南安新蓝村102对老人庆金婚
- 泉州丰泽天怡花苑安置房项目已竣工 7月21日开始选房
- 塞蒂恩泪别北京!长时间拥抱张源:夺冠后我会和大家一起庆祝
- 杨瀚森对于国家队并非必需品?中国男篮需要他成为约基奇吗
- 杨鸣率5将为全运男篮热身赛预热!赛程已出炉,白菜价票价回馈球迷
- 弃商“创园” 德化花农千盆盆栽就地取材 废旧物件也是宝
- 亚洲骄傲!武汉女足距挑战阿森纳只差一步
- 泉州金改力促逾2500亿元民资进入实体经济